2015年6月24日 星期三

「紫錐花運動」學生靜態才藝競賽

教育部臺中市聯絡處104年度「紫錐花運動」
學生靜態才藝競賽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
一、教育部103818日臺教學()字第1030120878號函頒修正「教育部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」。
二、教育部104518日臺教學()字第1040062214號函同意本處 104年度「深化紫錐花運動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貳、目的
為落實「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」,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培養文藝創作,特舉辦學生才藝競賽,以擴大宣導成效,達成「無毒校園」之目標。
參、辦理單位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
二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臺中市聯絡處、臺中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。
三、協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。
四、承辦單位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。

肆、實施類別與方式
一、比賽項目及參加對象:
()紫錐花運動反毒宣導海報創作比賽:本市各高中職校學生(各校均須薦報乙件作品參賽)
()紫錐花運動反毒宣導四格漫畫比賽:本市各國民中學學生。
()紫錐花運動反毒宣導書法比賽:本市各國民小學學生。
()紫錐花運動反毒宣導創意標語比賽:本市各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學生(高中職學校須薦報乙件作品參賽)
二、作品規格:
()海報創作比賽:作品一律以直式全開(109×78cm)為創作規格,創作手法不拘
()書法比賽:以二十八格紙張(四開35X70公分)宣紙直式書寫 (不符規定不予評審)
()四格漫畫比賽:作品一律以8開尺寸(27.3X39.3cm)為紙張規格,版面採直向,四格排列方式由上至下,色彩不限、畫法不拘,要清晰,自繪外框。
()創意標語比賽:作品一律以A3尺寸(29.7X42cm)直式書寫為創作規格,字數最多不超過30字。
()作品應凸顯紫錐花反毒為主題,結合教育理念,展現青春活潑氣息。
()作品主題、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,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至多一件,不受理共同作者。
三、比賽辦法
()作品繳交:由各校遴選優秀作品(各比賽項目1幅為限),並於10481417時前,將學生作品親送或郵寄至國立臺中家商(地址: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) 教官室收(承辦人:劉爵儀教官,聯絡電話04-22211060),逾期不予受理參賽(郵寄作品以郵戳日期為憑)。
()作品標示:請於作品背面右下方黏貼報名表(報名表如附件1)。
()作品評審:參賽作品安排由本會邀請專業評審分別依主題40%、創意30%、結構30%進行評分(評分表如附件2)。
四、獎勵辦法:
()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組各二類比賽項目,分別選出前6名及佳作3名;頒發得獎學生獎狀乙幀及圖書禮劵(12,500元;第22,000元;第31,500元;第41,000元;第5800元;第 6500);佳作學生頒發獎狀乙幀。
()各組前6名及佳作作品,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幀。
伍、一般規定
一、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著作,違反相關法令請自行負責,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。
二、參賽作品恕不退還,請自行留存副本或拍照。
三、得獎人之作品授權教育部臺中市聯絡處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作為「紫錐花運動」教育宣導之用。
四、比賽聯絡人
()教育部臺中市聯絡處:劉耀文教官
電話: (04)22289111-55108
e-mailtcsoc113@gmail.com
()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:劉爵儀教官
地址: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
電話:(04)22223307-30322211060
e-mailmil@tchcvs.tc.edu.tw
陸、經費:本次活動經費由教育部補助本市辦理「紫錐花運動」相關經費項下支付。

柒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函補充之。

報名表請洽訓導組
10400027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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