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1日 星期一

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


  1.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月28日藝視字第1050000428號函辦理。
  2. 參選資格:
    1. 教師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、兼任及退休教師,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。
    2. 學生組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。
  3. 徵選組別與項目:
    1. 教師組:
      1. 戲劇劇本(105年為現代戲劇劇本)
      2. 短篇小說
      3. 散文
      4. 詩詞(105年為新詩)
      5. 童話。
    2. 學生組:
      1. 戲劇劇本(105年為現代戲劇劇本)
      2. 短篇小說
      3. 散文
      4. 詩詞(105年為新詩)。
  4. 收件日期及報名方式:自105年3月1日起至同年4月12日止,採線上報名(網址:http://ed.arte.gov.tw/philology/),報名完成後需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,完成報名程序。
  5. 收件地址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(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);洽詢電話:02-23110574分機251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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